各学院及机关各部门:
为了保障全校各单位在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将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好岗位设置和人员选配工作:
一、岗位设定:
1.各学院岗位设定要经过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机关各部门岗位设定由部门负责人按照本部门具体情况决定。各学院岗位数量按照附件5《山西师范大学各学院勤工助学报岗设置表》设定,机关各部门岗位设定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相同。
2.各单位岗位设定完成后,由本单位勤工助学具体负责人填写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附件1中上岗时长填写请注意,国家规定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时长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岗位要求请写清选聘学生要求,便于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报名。负责老师将负责学生报名和今后的管理。联系电话即负责老师的电话。公开报名时间应设在9月8日至10日之间,公开选聘时间应设定在9月10日至11日之间,地点自定。
二、岗位申报:
设岗单位务必于2019年9月8日前将附件1报学工部(处)审核并交校资助工作办公室(田家炳西104)留存,电子版发送到839236113@qq.com电子邮箱。
三、岗位公布:
岗位申报审核通过后,设岗单位的设岗情况学工部(处)将统一向全校公布。
四、选聘学生:
1.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公开选聘的原则。设岗单位要将本单位选聘方案公布,接受全校在籍学生报名应聘,并根据本单位岗位设定情况集中统一选聘,工作内容无特殊要求的需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选聘,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各设岗单位按照本原则组织好选聘工作。
2.参加勤工助学报名的学生需持签字完备的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到设岗单位报名参加选聘。
3.选聘继续实行岗位轮换制。除特殊情况外,上岗学生每学期轮换一次。即上学期在本岗位工作的学生,本学期应选聘未在本岗位工作过的学生。
4.选聘结束后,设岗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附件3《山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上岗学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和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纸质版)整理后交田家炳西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39236113@qq.com电子邮箱。特别注意将学生姓名、学号、农商行卡号栏目填写正确,避免补助错发漏发。
五、岗位管理:
1.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由各设岗单位和学工部(处)共同负责实施。
2.每学期前两个月末(4月30日,10月30日)和第四个月下旬(6月20日,12月20日)对上岗学生进行考核,设岗单位应在考核日期后一日内将附件4《山西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填写签字后交到学工部(处)进行考核认定。考核合格学生发放补助金,不合格学生将取消补助金发放。逾期未考核的单位按学生考核不合格认定。
3.若学期中设岗单位需要更换勤工助学学生,需采取公开选聘方式,并及时将上岗学生材料交回。
六、补助发放:
每次考核结束后勤工助学补助将发到学生交学费的农商行银行卡上,提醒勤工助学学生查收,若未收到,请及时与我部门联系。
七、注意事项:
我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公布各单位填写的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请各单位科学地填写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岗位要求等信息,确保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完成。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