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于11月8日开始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依据评选条件和有关程序初步产生了获奖候选人。现将获奖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26日开始至12月3日结束。如对下列候选人有异议者,请到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科学会堂203室)反映情况。
举报接待人: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3512051066
保密举报邮箱:xsczzyj@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26日
如果您无法在线浏览此 PDF 文件,则可以
下载免费小巧的 福昕(Foxit) PDF 阅读器,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免费的 Adobe Reader PDF 阅读器,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此 PDF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