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于9月26日开始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依据评选条件和有关程序初步产生了获奖候选人。现将获奖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0月11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如对候选人有异议者,请到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科学会堂203)反映情况。
举报接待人: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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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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