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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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8-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六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

5.品德修养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 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结合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活动、“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把关,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切实把事迹突出、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推荐出来,每学院限报1名;请按照推荐要求,8月13日中午十二点前将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839236113@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交田家炳西104 ,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