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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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05-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8 日举行。为确保高考平稳有序进行,实现“平安高考”目标,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和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晋教学〔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坚决杜绝在校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组织助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维护高考安全稳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安全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牢牢守住高考安全底线。

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近期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切实把每一名在校学生的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到人。

二、细化管控措施,严格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在保证学生合法权利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手段,确保本学院在校生不参与高考替考作弊和组织助考。

1.加强源头治理和舞弊防范。各学院要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本学院张贴广告、散发材料、串通作弊,要教育学生发现校园内及周边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2.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各学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订《高考期间遵守纪律承诺书》(附件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高考期间(6 月 7 日、8 日),各学院要坚持正常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加强考勤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严格请销假制度,并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高考每门科目考试开考后半小时至考试结束,均要开展一次核查,对在校学生,可通过集中、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确认;对请假离校的,可通过视频连线、通话等方式逐一确认;对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确保工作无死角、不遗漏。对去向存疑者,各学院要深入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附件2),6月7日、6月8日上午11时、下午17时将核查情况报送学生处田家炳西104办公室。

3.建立健全应急机制。高考期间,各学院要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在高考前夕,组织一次面向在校学生的专题诚信警示教育,重点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的内容,使学生充分了解和认识参与高考舞弊对自身、对社会的严重危害,自觉维护高考良好秩序;要教育在校学生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牢固树立“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正确观念,不参与高考作弊或组织助考,不要为一己私利担当“枪手”,坚决抵制高考舞弊行为。

四、严肃纪律要求,落实责任追究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对于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或组织助考的学生,学校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不严、履职不力,造成学生替考或发生其他舞弊行为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对在高考考试安全和考试舞弊方面涉案的学院,学校将予以通报。

请各学院尽快研究制定本学院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制度,并将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7日前将纸质版报学生工作部(处)田家炳西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39236113@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