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部联合制定了《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21〕18号),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摸排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认真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工作,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家庭。对出现困难的家庭及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做好后疫情时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二、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和受助学生典型事迹宣传活动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学院教育资助宣传工作,要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展板、海报等宣传途径和微信、微博、网页制作、线上视频等新兴媒体,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和受助学生典型事迹宣传活动。
三、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主题活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校学生资助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主题活动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
各学院在活动结束后将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内容:1.总结报告(包括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内容、形式、参加学生人数、典型做法及成效等,不超过1000字;2.相关图片、H5等材料。
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