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浏览量:
各学院: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各学院限推荐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学院可以不推荐。请各学院于7月5日18:00前将推荐材料(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Word版人物事迹、被推荐人电子照片、被推荐人视频)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姓名—事迹类型。联系电话:2051035。
山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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