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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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加9月本科生临时补贴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缓解因价格上涨对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山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74号)和《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9年9月普通本科高校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晋教财【2019】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此项临时补贴是对学生给予的临时性资助,补助对象为在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30元。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3. 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参加学校2019年审核认定、公布备案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按照政策和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的评定工作。在开展评定工作中,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2.认真组织,把握标准。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本次评定工作。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各学院请于11月15日前将《临时补贴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按班级和学号排列,学号、姓名需准确无误)纸质版报送田家炳西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9236113@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