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缓解因价格上涨对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山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7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9年4-7月省教育厅所属高校直属中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晋教财【2019】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此项临时补贴是对学生给予的临时性资助,补助对象为大二、大三、大四在籍全日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助标准
补助比例为本学院当月在校生人数的25%,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助期限为2019年4-7月。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3. 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是参加学校2018年审核认定、公布备案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按照政策和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的评定工作。在开展评定工作中,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认真组织,把握标准。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本次评定工作。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
各学院请于9月6日下午5点前将《临时补贴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按班级和学号排列)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田家炳西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9236113@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