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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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工作的通知》(晋教助学[2020]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助学贷款工作

助学贷款对助力脱贫攻坚、推动教育事业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厅战略部署要求,认真组织落实2020年首贷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稳步求进,做到贷款学生“应贷尽贷”。

二、认真组织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在部分市开展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组批复的《山西省2020年教育扶贫计划》,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降低社会成本、积极防控疫情,有效改善助学贷款单一市场主体的脆弱性,经省教育厅7月20日厅务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在我省部分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确定2020年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在忻州市、临汾市所辖各县(市、区)开展助学贷款试点工作。2020年试点地区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模式,即区域内全部首贷学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和大学在校生)走邮储银行贷款渠道,首贷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县、乡(镇)设立的中国邮政银行营业机构办理,也可线上远程办理,各县资助中心仍保留服务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续贷学生仍按原贷款渠道办理助学贷款。贷款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余地级市首贷工作以及全省续贷工作仍按国家开发银行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三、首贷工作时间安排

由于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7月15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对助学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且各经办银行需对系统调试,导致2020年助学贷款工作时间顺延。2020年全省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受理时间应于8月15日前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截止时间暂定于10月15日,具体受理截止时间根据我省招生工作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四、首贷工作要求

国开行承办的首贷基础工作请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受理和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晋教助学[2020]7号)文件落实执行。

中国邮储银行承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模式,采用全程线上操作,贷款学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贷款申请、资料上传等操作,县级资助中心和高校利用邮储银行“学贷系统”网上完成审核和确认工作。今年试点地区学生也可在县域内邮储银行所有一级、二级支行及邮政代理网点或县资助中心现有受理点(邮政银行驻点)线下办理助学贷款。各试点县仍需保留咨询和受理现场,由当地邮储银行和县级资助中心共同承办。

五、做好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录入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审核贷款学生的合同回执材料,积极协助我校资助管理中心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国开行模式:学生持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由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

邮储银行模式:目前我校就读学生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确认。




山西师范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