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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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受理和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晋教助学[2020]7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贷受理工作

1、续贷受理时间。我省各地将于7月27日前全面启动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受理工作,各地续贷受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9月25日。

2、续贷审核工作。今年学生续贷申请的审核改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高校不再审核学生续贷声明。具体续贷受理方式,请咨询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二、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2、助学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3、助学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山西师范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