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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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9-05-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我省高考平稳有序进行,切实维护高考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高考期间我校在校学生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维护高考安全稳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安全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牢牢守住高考安全稳定底线。

各学院要对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把每一名在校学生的管理责任分解到人。

二、做好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院要在6月1日前,组织面向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的内容,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与高考舞弊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性,自觉维护高考良好秩序,坚决抵制高考舞弊行为。教育在校学生诚实做人,诚信做事,不参与高考作弊或组织助考,不要为一己私利担当“枪手”,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牢固树立“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正确观念。

三、细化措施,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

2019年高考将于6月7日、6月8日进行,正值端午节小长假。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在保证学生合法权利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本院在校学生不发生高考替考作弊、组织助考行为。

1.全体在校学生签订承诺书。各学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订《高考期间遵守纪律承诺书》(附件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

2.教育学生发现校园内及周边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要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3.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落实辅导员管理责任,逐一掌握学生去向,在6月7日、6月8日每门科目考试开考后半小时至考试结束,均要开展一次核查。对在校学生,可通过集中、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确认;对放假离校或请假的,可通过视频连线、通话等方式逐一确认;对校外集中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确保工作无死角、不遗漏。对去向存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附件2),坚持日报告制度,各学院6月7日、6月8日上午11时、下午17时将核查情况报送学生处办公室。

4.建立健全应急机制。高考期间,各学院要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对于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或组织助考的学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从严处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不严、履职不力,造成学生替考或发生其他舞弊行为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附件:

1. 《高考期间遵守纪律承诺书》

2. 《2019年高考期间在校学生核查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20日